法律声明

隐私政策.

我们收集什么、为什么收集,以及如何要求我们删除。用大白话写,因为读不懂的政策保护不了任何人。

生效日期:2026年8月1日 最近更新:2026年7月30日
简短版
  • 无 Cookie,无跟踪。 本网站完全不使用,也没有访问统计和广告,因此没有任何东西需要您同意或拒绝。
  • 只有您给我们的信息。 只有在您预约了会面或给我们写信之后,我们才会持有您的信息。
  • 绝不出售,绝不外传。 我们不出售您的信息,也绝不将其转给任何第三方用于营销。
  • 一经要求即删除。 请我们删除所持有的信息,我们会删除,并向您确认已完成。

01 我们是谁

Distributor Technologies Limited 为保险与顾问式销售的分销业务开发软件。本政策所述个人信息由我们负责;本页涉及的任何问题,都可以通过页面末尾的地址联系我们。

我们是一家香港公司,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10/F., Guangdong Investment Tower, 148 Connaught Road Central, Hong Kong。本政策受香港法律管辖,包括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。

02 我们收集什么、在什么时候

在您主动联系我们之前,什么都不收集。本网站没有表单、没有注册、也没有账户。

  • 当您预约会面时。 预约页面会询问您的姓名、邮箱和公司,并提供选填的电话号码。您可以附上一段说明,写下想谈的内容。我们也会保存您选定的时间。
  • 当您给我们写信时。 您邮件中的全部内容,包括姓名、邮箱和签名。
  • 当您只是浏览本网站时。 出于安全和稳定的需要,我们的托管服务商会保留常规技术日志,其中包含发出请求的网络地址。我们不会用这些日志识别您的身份、建立画像,或跨访问追踪您。

我们不索取、也不希望收到任何敏感信息。请勿通过邮件向我们发送机密商业资料,或您的营销人员和客户的个人数据。

03 我们为什么使用这些信息

  • 回复您,并筹备和进行您所预约的会谈。
  • 延续这场业务对话,包括把承诺的书面总结发给您。
  • 保障我们系统的安全与正常运行。

以上就是全部用途。我们不会用这些信息开展营销活动,也不会因为您预约了通话就把您加入邮件列表。香港对将个人资料用于直接促销另有严格规定;若我们将来想这样做,必须先征得您的同意,我们也会先来征询。

04 Cookie 与跟踪

本网站一概不用。没有访问统计、没有广告像素、没有会回传数据的社交按钮,也没有任何第三方脚本。这正是我们无需请您同意任何事项的原因。

我们的预约页面由 Microsoft 代为运营,位于 Microsoft 的网址上,您在浏览器中可以看到。该页面遵循 Microsoft 自己的隐私与 Cookie 做法,而非我们的。

05 还有谁能看到

只有 Distributor Technologies 内部需要回复您的同事,以及为我们运行相关工具的服务商:

  • Microsoft, 提供我们的邮箱、日历和预约页面。
  • 我们的网站托管服务商, 负责提供这些页面,并保存上文所述的技术日志。

这些服务商按我们的指示行事,不得将您的信息用于自身目的。我们不出售、出租或交换个人信息,也不会将其提供给广告商或数据中介。若我们依法必须披露某些信息,也只会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披露。

由于这些服务商是国际性企业,您的信息可能存储或处理于香港以外的地区。无论存放在何处,都受这些服务商的合同承诺与安全承诺保护。

06 我们保留多久

在对话进行期间一直保留,之后再保留一段合理时间,以备对话重启。当一场对话明显结束后,我们会删除往来邮件和预约记录。您也可以随时要求我们提前删除。这不只是我们的政策:条例规定,个人资料一旦不再为收集时的目的所需,我们必须予以删除。

07 您的权利

香港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就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,赋予您两项权利。本页同时也是条例要求我们向您作出的权利告知。

  • 查阅。 询问我们持有您哪些个人资料。我们会告知您,并提供一份副本。
  • 更正。 如果我们持有的资料有误,请告知我们,我们会予以更正。

请写信至本页末尾的地址。我们会在 40 个日历日内答复,这是条例设定的上限,实际上会快得多。万一我们无法在期限内完整答复,我们会在这 40 天之内写信向您说明原因,先提供能提供的部分,并尽快完成其余部分。在处理之前,我们可能需要核实请求确实来自您本人。

条例允许我们为提供资料副本收取费用。我们不收取。

以下两件事,香港法律并未要求我们做,但我们会做:

  • 按要求删除。 条例赋予的是查阅权和更正权,而非一般意义上的「被遗忘权」。您要求我们删除所持有的资料,我们会删除,并向您确认已完成。
  • 停止与您联系。 您说一次,我们就永久停止。

若您对我们的处理不满意,可以向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投诉,也可以向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隐私监管机构投诉。

08 万一出了问题

香港目前并不强制企业就资料外泄事故作出通报,既不必通知受影响的人,也不必通知监管机构。我们仍会通报。

如果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遗失或外泄,并使您面临实质风险,我们会在切实可行的最短时间内通知您和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,说明发生了什么,以及我们正在如何应对。这正是私隐专员公署所建议的做法,也是我们站在您的位置上希望被告知的。

09 本政策的变更

如果我们改变处理个人资料的方式,会更新本页并修改页首的日期。若变更重大,而我们因您来信而持有您的邮箱地址,我们会直接告知您,而不是等您自己发现。

对以上任何内容有疑问,接收的是一个人,而不是一个客服队列。

Patrice Gaucher

Distributor Technologies Limited 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

hello@distributor-technologies.com